香港大律师公会(大律师公会)于1949年成立,是一个代表香港大律师的专业团体,并按香港法例第151章《社团条例》注册 。大律师公会的宗旨已详列于大律师公会的「规例与规条」内,概括来说是对所有影响法律专业及司法公正的事项,作出适当的相关行动,当中包括:维持大律师专业的尊严及独立性;改善香港司法的执行;订明大律师专业、纪律及操守之守则;促进法律专业人员的互相了解及良好关系。香港大律师公会现时公会共有38个专业委员会及常委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