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与“东海岸国官网”相关的内容
东海岸国
东部海岸国家风景区位於花莲、台东县的滨海部份,东至海平面20公尺等深线,西达台11线公路目视所及第一条山稜线,绵亙於海岸山脉东侧以及太平洋之间;南北沿台11线公路,北起花莲溪口,南迄小野柳风景特定区,拥有长达168公里的海岸线。此外,还包括秀姑峦溪瑞穗以下泛舟河段,以及孤悬外海的绿岛。总面积為41,483公顷,其中陆域面积25,799公顷,海域面积15,684公顷。本国家风景区在地形上、生态上、景观上有其得天独厚之处,可享受赏景、泛舟、赏鲸、潜水之乐,加上丰富的原住民、史前文化,共同交织出东部海岸的迷人风华。观光局基於扩展国民旅游空间需要,乃计画对本地区加以开发。民国75年底,交通部观光局邀请有关机关及专家学者实地会勘评估,认為东部海岸之自然与人文资源具有国家级风景区之条件,宜划设為风景特定区,并设专责机构负责经营管理。民国76年9月18日,行政院根据观光局研提之计画,核定东部海岸地区為国内第2座国家级风景特定区;并核示观光局成立管理处,专责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。民国77年6月1日,观光局成立「东部海岸风景特定区管理处」,积极展开规划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。民国79年2月20日,行政院核定将绿岛纳入本特定区一併经营管理,於是本特定区成為兼具山、海、岛屿之胜,资源多样而丰富的国家级风景特定区。民国84年1月28日,「国家风景区管理处组织通则」公佈施行,本处於同年7月1日改制更名為「东部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」。
www.eastcoast-nsa.gov.tw - 2024-02-27 - 收藏
共 1 条1